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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請建檔帳號 2.輸入論文資料、上傳全文 3.列印及上傳授權書 4.送出審核 5.繳交給學校物品 6.Q&A
★學位授予法(進入全國法規資料庫詳閱全文)★>第16條>取得博士、碩士學位者,應將其取得學位之論文、書面報告、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,經由學校以文件、錄影帶、錄音帶、光碟或其他方式,連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及所屬學校圖書館保存之。但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,並經學校認定者,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。
★弘光科技大學研究生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辦法(進入本校法規詳閱全文)★>第17條>學位論文(含電子全文)以公開為原則,但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,且應檢附證明文件,於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,並於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審核確認,其延後公開申請書應經指導教授、考試委員、系主任、院長及教務長認定,方可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。
| ●步驟3.1【設定電子論文授權公開傳輸時間】: (依據教育部訂定合理期限,其期限至多為五年,依上述規定申請,且應避免永不公開之情況) —(1)校內外立即開放 —(2)校內立即開放,校外於XXX年XX月XX日後開放 —(3)校內於XXX年XX月XX日後開放,校外於XXX年XX月XX日後開放 — ※校內是指:弘光科技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 ※校外是指:國家圖書館-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— — –– –●步驟3.2【列印授權書→簽名→掃描或拍照→上傳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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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步驟3.3【已用印的延後公開申請書要上傳到這裡】
a.本校規定學位論文(含電子全文)以公開為原則,若有延後公開需求,必須填寫及繳交這份申請書,於學位考試(口試)時由考試委員審核確認,其延後公開申請書應經指導教授、考試委員、系主任、院長及教務長認定,並提供相關證據,掃描並上傳至系統,並將已簽核授權書,繳回給學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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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電子論文】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授權書 (從系統內下載列印,親筆簽名,再上傳回系統) |
【電子論文】弘光科技大學學位論文授權書 (從系統內下載列印,親筆簽名,再上傳回系統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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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紙本論文】國家圖書館紙本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弘光版114.10.14(下載) | 延後公開證明文件之認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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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教育部對「學位論文」再行發表之看法:教育部曾於 109 年辦理研商討論會,邀請人文藝術、社會科 學、理工、生物醫農等背景之學者參與討論。各領域確實對於論文再發表「抄襲認定」 有不同見解: 參考來源: 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(頁碼65)
2.國際間針對「學位論文」再行發表 3.大學若將學位論文網路公開作為畢業條件乃屬合理妥適! ★如果電子學位論文依據學校規定得立即公開,又想要投稿在期刊上,作法應為: |